为解决跨区域涉生态保护领域案件发现难、打击难、取证难、监管难、移送难、诉讼难等问题,共同推动跨区域生态保护工作,近日,玉山县人民检察院和浙江省常山县人民检察院经友好协商,双方在线上会签了《关于建立“两山”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建立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共同推进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工作。
《意见》围绕总体要求、建立工作机制、加强组织保障等三个方面,建立信息共享和案件线索移送机制、跨区域案件办理协作机制、环境修复预警工作机制等十个方面的内容。
下一步,玉山检察将立足新时代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领域检察工作要求,进一步深入践行关于建立“两山”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的意见精神,充分发挥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的积极作用,进一步促进“两山”检察机关之间优势互补、资源共享、高效联动,持续打造跨区域生态保护协作机制“两山”样本,为守护衢饶边界区域生态环境这一“无价之宝”彰显检察担当、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