雪中送炭,东江之水千里来
香港,三面临海,历史上曾饱受淡水资源奇缺的困扰。
1963年,香港遭遇60年一遇的大旱,水荒造成了严重的生存危机。350万香港人的生活陷入困境,20多万人逃离家园。
1963年12月,周恩来总理特批,中央财政拨款3800万元,修筑东江—深圳供水工程。数万人耗时11个月,其间经历了5次台风、暴雨、洪水的袭击,最终修建了 83 公里的河道、8 个抽水站、6 个拦河大坝。东江水逐级提高 46米,越山倒流进入深圳水库,再通过3.5公里的输水涵管进入香港,彻底解决了香港同胞的饮水问题。
作为东江的发源地,寻乌平均每年流入东江的水资源总量达18.3亿立方米,其境内面积占东江源区面积的56.5%。整个东江源区还包括安远县、定南县,平均每年流入东江的水资源量约29.2亿立方米,占东江年平均径流总量约12%。
(摘自《江西日报》)
两长机制,守护美丽东江源
为实现东江源水质提升,切实推进寻乌水生态环境保护。近年来,寻乌县检察院主动联络、密切对接本县河长办,有力夯实协作基础,推动形成治水合力。
2021年11月,寻乌县院与县河长办建立“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在开展联合巡查、线索双向移送通报、检察建议整改落实等方面内容予以明确规定。自《机制》会签以来,寻乌县通过检察长巡河、河长办移送、共商会签等方式不断加强与县河长办的合力共为,进一步推动“河湖长+检察长”工作无缝衔接。
着眼公益,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
2022年7月1日也正好是检察机关全面开展公益诉讼五周年纪念日。五年来,寻乌县院始终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紧盯水生态环境保护,为东江源水质保障、提升贡献检察力量。
截止今年,寻乌县院累计办理生态环境领域公益诉讼案件78件,案涉范围涵盖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等项,督促清理被污染水域面积8.5亩、增殖放流鱼苗23000余尾、整治关停违法养殖场13处、开展水土流失防治3612.8亩;针对非法捕捞水产品等犯罪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13件15人,在追究违法行为人刑事责任的同时,责令承担水生态环境涵养修复责任。
跨省协同,构筑绿色生态屏障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寻乌县院结合寻地域实际,与福建武平、广东平远和江西会昌会签《关于建立闽粤赣边生态保护区域协作机制的实施意见》,旨在强化“三省五县”流域水环境保护等方面工作,通过联席会议、区域信息共享、跨区域联防联动、公益诉讼协助、环境修复协作、法律服务延伸等工作机制,努力打造闽粤赣边和谐生态边界关系,筑牢三边绿水青山生态保护屏障。
截止今年,寻乌县院根据《意见》累计移交水生态环境保护公益诉讼案件线索2件,参与业务研讨2次,协助调查取证3件次,以工作实绩做足“联字文章”,跨区域协作经验被《南方日报》报道。
立体联动,助推“四大品牌”建设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想国泰民安、岁稔年丰,必须善于治水。”近年来,寻乌县院着眼县委工作大局,聚焦精准履职,积极推进红土风、客家韵、东江源、橘乡情等“四大品牌”建设,为擦亮寻乌县“红古绿橙”四张金名片融入检察元素。
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在保护绿色生态环境中的作用,通过探索建立“立体联动+生态检察”模式,变被动等案为积极主动开展监督,变就近安排为主动建议增殖放流,变案发地预防为全面刑事犯罪预防,为呵护东江源一江清水提供强有力司法保障。强化部门联动,与县河长办、县水利局等行政执法部门强化信息共享和执法司法联动协作,加大对破坏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
引导群众参与,通过庭审直播、公开宣告、微信宣传等形式,针对高发频发的“电鱼”“收尾水”“烧杂草”涉罪行为开展以案释法,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倡导群众“引以为戒”,获得肯定评价。
1997-2022年,《东方之珠》伴随着香港回归,不知不觉已经在香江两岸飘扬25周年。25年间,东江源头的这条“小河”绵绵不绝、奔腾不息,为沿途的广州、深圳、河源、惠州、东莞和香港近4000万人送去了甘甜的生产生活用水,以别样形式融入大湾区建设。25年后的今天,寻乌检察将以奋发有为赶考姿态,推动思想大解放,争当融湾排头兵,为奋力建设革命老区高质量发展示范区贡献检察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