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昌市是长江入赣第一站。瑞昌市检察院结合优越的地理位置,充分发挥长江干流江西段环境资源类案件集中管辖优势,能动履职,多措并举,为“打造最美长江岸线”贡献检察力量。近3年来,该院共办理涉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15件258人,提起公益诉讼案件21件36人,追缴修复资金83万余元,发出检察建议22份。
“建设生态检察,共护一江清水”
瑞昌市检察院联合长江航运公安局九江分局、九江市农业农村局开展“建设生态检察,共护一江清水”主题增殖放流活动。
此次增殖放流鱼苗是由瑞昌市检察院办理的非法捕捞水产品案件中被不起诉人缴纳的生态修复资金购买,当天共投放鱼苗11万尾。
活动现场,该院办案检察官向群众详细讲解了开展增殖放流活动的目的、意义,以及该院参与长江干流江西段环境资源刑事案件办理、公益诉讼及社会综合治理情况。“水质变清了,环境越来越好,我们感受到检察机关对生态环境保护切切实实做出的努力。”“作为工业园区企业代表,我们觉得有好的生态环境才能支撑园区的高质量发展,今天这个活动非常有意义。”现场群众纷纷点赞。
打造“公益诉讼+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品牌
瑞昌市检察院积极打造“公益诉讼+长江经济带生态保护”品牌,着力将惩治和保护相结合,织密单位协作和群众参与网,不断强化对生态的保护力度。
该院完善重点打击、综合整治、修复补偿“三位一体”办案模式,严厉打击涉生态环境的严重犯罪。因犯罪造成生态环境损害的,依法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对犯罪情节轻微具有认罪悔罪表现的,贯彻“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注重“补植复绿” “增殖放流”等生态修复。以检察建议的方式督促相关职能部门加强监管,及时整改问题。该院还加强与公安、法院、渔政、林业、自然资源、环保等部门的联系,就生态环境保护进行探讨交流,形成保护合力。
该院还通过设立群众热线、来信邮箱、网上留言等方式,畅通诉求表达渠道,引导群众共同参与长江生态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