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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办实事!赣州市检察院推出十项便民利民服务措施
        新闻来源:江西政法网   发布时间: 2021-05-18   作者: 字号: | |

            5月14日,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聚焦群众“急难愁盼”问题,推出十项便民利民服务举措,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便捷的检察服务。

         

        1.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落实最高检服务非公经济“二十条”举措,深入开展“检察护航民营经济发展”专项活动。牢固树立“少捕慎诉慎押”司法理念,依法稳妥处理涉企案件。扎实开展涉民营企业刑事“挂案”专项清理,切实维护民营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畅通民营企业诉求反映渠道,依法打击涉及商业秘密、关键核心技术等侵害民营企业知识产权的行为,引导民营企业守法合规经营,着力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

         

        2.守护群众“舌尖上”“脚底下”“钱袋子”安全

        开展食品药品安全领域检察公益诉讼,健全违法案件处理、案件移送程序和联络机制,加大对破坏食品药品安全刑事犯罪惩罚性赔偿力度,全力守护群众“舌尖上的安全”;落实最高检“四号检察建议”,依法惩治涉窨井盖刑事犯罪,严厉打击盗窃、破坏窨井盖致人伤亡案件,消除安全隐患,全力守护群众“脚底下的安全”;加强与金融、电信、公安、法院等部门的衔接配合,积极参与“断卡”“净网”等行动,严厉打击盗窃、诈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坚持快捕快诉,强化追赃挽损,全力守护群众的“钱袋子”。

         

        3.助力生态宜居城乡环境建设

        办理一批生态环境保护领域公益诉讼案件,积极践行恢复性司法理念,最大限度修复被损害的生态环境,探索对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提起惩罚性赔偿。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部署开展非法捕捞行为专项整治、严厉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打击整治破坏稀土资源违法犯罪等3个专项行动。全面推开“河(湖)长+检察长”协作机制,抓好已建立的区域性司法协作机制的落实,对重点行业、重点地区、重点案件,依法监督线索移送,监督立案查处。

         

        4.更加注重维护特殊人群合法权益

        更加关注老年人、残疾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的法治帮扶需求,对因抚养、赡养、薪资报酬、劳动争议等问题,需要通过诉讼解决纠纷但维权能力不足、法律专业知识匮乏的,完善支持起诉协作机制,与相关职能部门共同维护特殊人群的合法权益。把根治恶意欠薪作为检察服务保障民生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加强与公安、法院、人社等部门的沟通协作,共同研究解决治理欠薪中的重点难点问题,形成打击恶意欠薪犯罪合力。

         

        5.落实司法救助应救尽救

        对遭受刑事侵害或者民事侵权、无法通过诉讼获得有效赔偿、生活面临急迫困难的当事人开展司法救助。强化主动救助意识,由“依申请救助”向“依职权救助”转变,由“坐堂等案”向“上门问案”转变,做到“应救尽救”。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开展多元化救援,切实帮助人民群众摆脱困境、改变生活。

         

        6.强化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深化落实“一号检察建议”,完善“捕诉监防教”一体化办案机制,落实专人办理、附条件不起诉、犯罪记录封存、社会调查等未检办案制度。坚持优先保护原则,运用“一站式”救助方式,为被害未成年人进行心理疏导、心理治疗等工作。开展“检察官进校园‘春蕾’行动”、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等专项工作,推动相关职能部门开展执法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制发检察建议,督促职能部门整改,净化校园周边环境,保护青少年健康成长。

         

        7.全面推进检察环节公开听证

        落实《人民检察院审查案件听证工作规定》,对羁押必要性审查、不批捕不起诉、刑事申诉、民事行政检察、公益诉讼等在事实认定、法律适用、案件处理等方面存在较大争议或具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群众代表、律师代表、相关办案人员等参加公开听证,拓宽群众参与检察办案的渠道,让社会公众在身边“小案”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8.对信访案件开展“三级递进访”

        对首次信访案件,由控告申诉部门或具体案件承办员额检察官与信访人进行面对面接谈,认真听取诉求,做好释法说理工作;对信访人对答复不服的,由承办检察官的分管院领导带领承办检察官带案下访,着力解决实际问题;对带案下访仍然没有解决的问题,由检察长进行调度,研究解决措施,并进行答复,力争让当事人“最多跑一次”。

         

        9.推行案件受理信息短信告知服务

        对已由公安机关移送市检察院的刑事案件,由综合业务部通过短信平台,向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家属以及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发送短信告知已受理移送审查逮捕、审查起诉、移送法院等程序性信息,并听取犯罪嫌疑人的辩护律师、家属的意见建议,受理受害人或受害人家属的诉求,充分保障律师和案件当事人的知情权。

         

        10.持续优化律师服务质量

        采取电话、微信预约等方式为律师查阅案卷、律师会见等提供便利。设置专门的律师阅卷室和律师会见室,并免费提供电子卷宗光盘。在市检察院大门两边空地增设10个免费停车位,为律师来院办案办事提供停车方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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