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检察机关3个集体、3名个人
受到江西省妇联表彰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百年华诞,是“十四五”规划开局之年,也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起步之年。我省各界妇女在党史学习教育中,在乡村振兴、抗疫抗洪、社会治理、保障和改善民生、科技创新与应用等经济社会发展中,涌现出一大批先进个人和先进集体。为表彰先进,树立榜样,经省妇联研究决定, 授予杨辉利等10人江西省三八红旗手标兵称号,授予万晓霞等100人江西省三八红旗手称号,授予南昌市红谷滩区世纪中央城社区等60个单位(集体)江西省三八红旗集体称号。我省检察机关有3个集体、3名个人受到表彰:
一、2021年度江西省三八红旗手标兵
付 林 新余市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部主任
二、2021年度江西省三八红旗手
聂巧露 鹰潭市月湖区人民检察院四级检察官助理
刘 莹 抚州市乐安县市人民检察院司法警察大队大队长
三、2021年度江西省三八红旗集体
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部
鹰潭市人民检察院第一检察部
宜春市人民检察院第二检察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