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赣州5月5日电(通讯员 何龙)“作为土地资源领域的行政执法机关,要依法妥善使用手中执法权力,打击非法占地等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日前,江西赣州南康区检察对辖区范围内的国土局怠于行使执法权的行为进行监督,强化生态检察工作。
据了解,今年以来,该院持续深化生态检察工作,并将土地资源保护作为该院“一院一重点”工作内容。为此,该院充分发挥派驻国土局、林业局和环保局的检察室职能,强化生态检察监督。
该院本次对辖区内国土局执法情况进行监督,主要源于当事人李某的申请。经查,在2012年李某就向国土局提出查处某非法占地的申请,同年国土局作出要求违法行为人限5日内自行拆除的处罚决定。但违法行为人并未执行处罚决定,至今未予以拆除违章建筑,恢复土地原状。
为此,该院针对这一情况,向国土局提出检察建议,要求该局尽快采取有力措施将行政处罚决定执行到位,确保土地能够恢复原貌,适合正常使用用途。
下一步,该院对国土局执法情况将进行跟踪督查,并督促他们对执法情况进行及时回复,保障土地使用符合城市规划要求。
据悉,今年以来,该院以建设宜居宜业的生产生活环境为工作目标,依托向林业局、环保局及国土局派驻的生态检察室,积极开展生态检察工作,持续推进土地、河流、林地、大气等领域生态保护工作,实现监督立案1件1人、监督行政移案1件1人,发出检察建议2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