替换高清大图
2018年6月11日至6月15日,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的被告人饶某某等17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案在法院开庭审理。
庭审中,控辩双方围绕案件的程序和实体等焦点问题进行了激烈辩论。承办检察官利用多媒体示证手段,向法庭展示打砸等视频、照片以及被害人陈述等,并结合组织、领导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的组织、经济、危害等特征,进行举证、质证、论证。20余名辩护人充分行使辩护权,控辩双方有理有据地展开法庭辩论。
本案是近年来南康区办理的规模最大、人数最多的涉黑案件,也是南康区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以来的涉黑第一案。
本案将依法择期宣判。
致全区父老乡亲的一封信
尊敬的父老乡亲:
您好!
平安法治南康,是您我的共同追求;美好南康的荣誉,更是您我的无上光荣。当您接到“0791—12340”、“0791—86312345”或其他号码的访问电话时,请耐心接听,客观、公正地评价,用“安全”和“非常满意”为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能,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人民检察院及检察干警“点赞”!维护我们南康来之不易的发展局面,使更多的人关心关注、呵护咱们南康的发展。
如果您有“不安全”或者“不满意”,以及有任何意见建议,请直接拨打(0797)6612000或者在非工作时间通过(0797)12309留言功能向我们反映。
您的回答很重要,关系着咱们南康对外的良好形象。
您的一句非常满意,也是我们做好新时代南康检察工作的不懈动力,衷心感谢您的鼓励和鞭策!
我们给您致以崇高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