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UFAKETANG
普法课堂
影视剧中经常
会有犯罪分子偷得车辆后
把外壳喷上新漆
就换个“马甲”
试图逃过法网
然而
这不过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
天网恢恢岂容宵小逍遥法外。。。
案情回顾
2021年6月20日23时许,卢某某在某广场看到一辆未锁车头的电动三轮车,便直接将车推走,后因担心被失主认出找回,当即在家中用喷漆把车辆喷成蓝色,并将原车挡风玻璃拆除,自认为可以瞒天过海。同年8-10月,卢某某又将停放在路边的三辆未锁车头的摩托车推回家中,其中两辆摩托车卖给废品收购商。卢某某最终被当地公安抓获归案。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以卢某某涉嫌盗窃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理,一审法院依法采纳检察机关的量刑建议,判决卢某某犯盗窃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个月,并处罚金4000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六十四条规定:盗窃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或者多次盗窃、入户盗窃、携带凶器盗窃、扒窃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具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正所谓,不怕贼偷就怕贼惦记。检察官在办理盗窃案件中发现,很多人车子上的东西被盗甚至车子被盗,都是因为车没上锁。虽说盗窃行为最终一定会受到惩处,但是整个过程也给物主带来不便。检察官在此提醒,广大市民朋友出门临时停放车辆一定记得锁好车头,尤其是在人少的地方更要注意。同时,本案中,卢某某自以为给车子“换个马甲”就不会被发现,实际上,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在法律面前,这种“小聪明”是不管用的。
赣州南康检察微信公众号 |原创877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