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为切实加强对未成年人的全面综合司法保护,助力平安赣州建设,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家监察委员会、教育部、公安部等九部门出台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和江西省人民检察院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任务分工方案》,南康区检察院组织召开了2022年南康区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联席会,区监察委、区教育局、区公安局、区民政局、区司法局、区卫健委、共青团区委、区妇联相关负责人应邀参加会议,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黄龙主持会议。
会上,与会人员集体学习了最高检等九部门下发的《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高检发〔2020〕9号)、江西省检察院等九部门印发的《关于落实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任务分工方案》(赣检发〔2020〕10号)、最高检《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追责典型案例》。
区检察院第二检察部主任方甘玲对全区侵害未成年人案件情况及落实强制报告制度情况作了介绍。
区检察院党组成员、检委会专职委员黄龙要求:
一是要建立定期报告倒查机制。各部门要建立强制报告制度落实情况倒查台账,发现存在应报不报问题的,要督促依法追责。对于履行强制报告义务、有效协助追诉犯罪的,应依法给予适当奖励、表彰。
二是要进一步强化部门间合作。关于在落实强制报告过程中的一些情况,九家单位要定期互通相关信息,共同开展专题分析,研究解决落实强制报告制度过程中的新情况新问题,积极探索促推强制报告作用发挥的新机制新模式。
三是要加大宣传力度。各单位应当结合职能丰富宣传手段,推动强制报告制度深入人心,争取社会公众的理解、支持与执行。
与会人员结合各自单位的工作职责,就抓好强制报告制度落实进行讨论交流。大家一致认为,未成年人保护任重道远,各单位要严格履职,加大宣传和落实该项制度的力度,加强分工协作、信息互通、部门联动,增强社会保护合力。
会后,区检察院向相关单位赠送了强制报告制度宣传海报。
2020年5月7日,最高检、国家监察委、教育部、公安部、民政部、司法部、国家卫健委、共青团中央、全国妇联九部门共同印发《关于建立侵害未成年人案件强制报告制度的意见(试行)》。《意见》规定,密切接触未成年人行业的各类组织及其从业人员,在工作中发现性侵、虐待、欺凌、遗弃、拐卖等九类未成年人遭受不法侵害情形,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或举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