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12日,受江西省档案局委托,赣州市评审组一行莅临南康区检察院,对南康区检察院的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晋升“省特级”标准等级进行评审,经过听取汇报、实地查看、逐项对照考核、现场评审打分等程序后,现场宣布南康区检察院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获评“省特级”,这标志着南康区检察院档案管理获省级认定最高殊荣。
近年来,在省、市、区档案局(馆)和省、市检察机关档案管理部门的关心指导下,在南康区检察院党组的坚强领导下,南康区检察院对照江西省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办法和江西省机关档案工作规范化管理标准,积极制定档案达标创建工作方案,成立创建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建设标准化档案室,补充档案管理队伍。创建过程中,院领导高度重视,重点督办,多次召开专题会议解决难题,常态化深入一线检查指导。全院各部门全力支持,与工作专班密切配合,收集整理各类资料。工作专班在时间紧、任务重的情况下,迎难而上、奋勇攻坚,先后收集整理各类档案资料并形成16万余字的汇编材料,按时、圆满、高质量完成了“省特级”评审任务。
下一步,南康区检察院将以此次档案规范化管理获评“省特级”为契机,牢固树立“对历史负责、为现实服务、替未来着想”的理念,进一步拓宽思路、创新方法,持续提升档案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信息化水平,推动南康检察档案管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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