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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2017年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会材料

        之二十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729日在赣州市南康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二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吴永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6年检察工作回顾

        一年来,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全区“一年改变面貌、二年脱贫摘帽、三年工业翻番”的“123”重点任务,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全面发展,为我区经济社会发展作出了积极贡献。

        一、主动融入发展大局,全力保障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坚持在大局中谋划和推进检察工作,准确把握经济发展对检察工作的新需求,着力为经济建设、社会平安稳定、生态环境保护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把服务经济建设作为首要任务始终围绕区委“六大攻坚战”等重大决策部署,重点做好服务企业发展工作,制定出台《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工业发展的实施办法》,建立健全涉企案件“两法衔接”[①]联席会议机制,注重对企业合法权益的平等保护。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侵害企业合法权益的各类刑事案件2532人,积极稳妥、依法有序办理集资诈骗、合同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1115人,涉案金额超3亿元。加强涉企犯罪专项预防及重大项目建设同步预防,提供工程领域行贿档案查询536件。结合办案开展风险预警并提出规范化建议,做好涉企法律咨询和法律服务,努力营造“亲”、“清”的检企关系。

        把维护社会平安稳定作为主要职责。严厉打击严重暴力犯罪和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多发性犯罪,从严从快批捕起诉影响社会稳定的黄赌毒69100人,故意伤害、绑架、强奸等严重暴力犯罪5057人,多发性侵财案件7691人。积极参与全市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及涉医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成立办案组集中整治此类犯罪。全力做好未成年人犯罪刑事检察工作,参与校园暴力、欺凌整治工作,审慎批准逮捕未成年犯罪嫌疑人32人,起诉29人,为46名涉罪未成年人指派援助律师69人次,开展心理矫正81次,举办法治进校园巡讲6场次,在帮助涉罪未成年人复归社会的同时,共同营造了校园学法、守法、用法的法治氛围。

        把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作为重要内容。主动跟进区委“一年改变面貌”的目标任务,深入推进“生态检察工作深化年”活动,向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等部门派驻“生态检察工作室”,搭建生态保护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工作平台,完善案件督办、线索移送等机制,形成生态保护合力。全年依法起诉生态领域犯罪嫌疑人20人,突出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盗伐滥伐林木、失火放火等违法犯罪活动。对黄有伦滥伐林木案监督公安机关立案侦查,对朱明光滥伐林木案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公安机关移送立案,发出生态检察建议2份,督促控违拆违10万余平方米,督促复耕复绿172亩,为改善南康城乡面貌作出了积极努力。

        二、依法履行监督职责,持续推进法治平安南康建设

        以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审查批捕起诉、强化诉讼监督三大办案职责为抓手,筑牢服务南康经济社会发展的“检察屏障”。

        围绕中心工作,严肃查办职务犯罪。全年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1924人,其中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立案查办职务犯罪案件710人,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200余万元。围绕全市苏区振兴发展,积极开展“服务振兴发展查办贪污贿赂犯罪”专项工作,查处了赣州市发改委、江西金翔环保资源利用有限公司等单位发生的贪污贿赂犯罪77人。同时,围绕全区“123”重点任务,以“保发展、护形象、优环境”为目标,紧跟全区重点工作推进,做到办案工作与中心工作同频共振。通过与区纪委、区森林公安建立健全案件协作机制,重点查办了“两违”执法、土坯房改造、行政执法领域贪污腐败及群众反响强烈、性质严重的失职渎职等一批职务犯罪案件。其中,查处“两违”整治执法领域案件67人,土坯房改造领域案件22人,行政执法领域失职渎职案件48人。

          注重宽严相济,有效打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提请批准逮捕案件404589人,案件数同比上升19.9%,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490677人,案件数同比上升9.8%。为应对案件数量逐年上升的办案压力,我们不断完善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一人双岗”办案责任制,破解“案多人少”矛盾。办案中,坚持该严则严,依法对有社会危险性且有羁押必要的511名犯罪嫌疑人作出批捕决定,对538名应判处刑罚的被告人向区法院提起公诉。同时,做到当宽则宽,探索轻微刑事案件认罪认罚从宽处理机制,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76人作出不批捕决定,对初犯、偶犯、过失犯、老年人犯罪等犯罪情节轻微、已达成刑事和解,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110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5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作出附条件不起诉[②]

        强化检察监督,切实维护公平正义。不断加强刑事诉讼监督,注重发挥“两法衔接”平台作用,监督侦查机关立案23人,监督行政执法机关向侦查机关移送立案22人。对“在逃”、“另案处理”等同案犯建立工作台账,实行动态监督,切实加大监督力度,全年追捕[③]920人,追诉[④]漏罪漏犯14人。提请刑事抗诉22人。突出做好刑罚执行监督,注重审查强制措施适用的必要性,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⑤]2222人,改变羁押强制措施22人,发出检察建议5份,纠正刑罚执行领域违法行为11件,确保了刑罚执行无安全事故发生。有效开展民事行政监督,办理民事行政诉讼监督案件12件,其中审判程序违法监督案件5件、执行监督案件4件、行政监督案件3件,发出检察建议9份并被采纳,对21件判决正确的案件积极做好息诉服判工作,共同促进公平正义,维护司法权威

        三、积极推进改革创新,着力提升检察公信力

        关注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新期待、新需求,积极稳妥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创新,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

        深化司法改革,着力构建公正高效的工作模式。深刻认识司法责任制改革的重要性,始终遵循中央关于司法体制改革的原则、方向和精神,对照《全省检察官集中遴选工作时间安排表》,做好了定岗定额、岗位“双向选择”、民主测评、入额考试等检察人员分类管理的前期工作,推动业务骨干回归办案一线。围绕入额后检察官的办案权限、责任清单开展调查研究,积极探索完善权责相统一的检察办案模式。

        推行阳光检务,不断提升群众满意度。在全市率先探索建立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信访案件机制,以律师为第三方开展信访公开答复。全年依法妥善处理群众信访168227人次,其中导入司法程序48件,举报初核19,提供司法救助4人,全国检察机关文明接待示范窗口单位通过省级考评验收。同时,加强一站式检务大厅建设,推行微信预约查询与电子卷宗免费刻录等服务,方便律师执业。深化检务公开,加大法治宣传力度,注重两微一端[⑥]新媒体建设。公重要案件信息108条,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48件,公开法律文书401两微一端推送普法系列文章780余篇,被最高人民检察院转发2篇,省、市院转发19篇,关注粉丝达6500余人。“赣州南康检察”微信公众号,与南康发布、南康公安等10余家微信公众号,建立了群体联动、整体发力、立体发声的舆情反应机制,“赣州南康检察”年度WCI指数[⑦]居全省检察系统第3名。注重加强与群众的沟通互动,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等社会各界群众参加主题为“加强侦查监督,维护司法公正”的检察开放日活动,检察工作群众满意度不断提升。

        突出系统预防,全力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在区廉政警示教育暨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基地建成后,以基地为依托,多形式开展犯罪预防工作。7月份以来,协助全区120余家单位开展廉政警示教育217场,举办廉政专题讲座7场,受教育人数达4000余人。围绕“六大攻坚战”,开展了“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活动,推进扶贫工作廉洁高效。结合案件查办,开展预防宣传80余场次,开展预防诫告27人次,撰写预防调查报告5份,提出预防建议11份,促进案发单位及相关行业完善制度。推动建立公检法防范和打击虚假诉讼联动机制,推进社会诚信体系建设。

        四、落实从严治检要求,努力打造过硬检察队伍

        认真贯彻落实从严治党要求,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抓手,持续深入改进工作作风,畅通内外监督渠道,打造一支履职尽责、担当作为的检察队伍。

        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充分利用“两学一做”专题教育,加强干警党性修养教育,不断增强干警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认真落实“两个责任”,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紧盯案件线索及涉案财物管理、办案安全、三公经费使用等检察岗位关键点和薄弱环节,层层细化要求、落实责任、传导压力,出台了《改作风、提效率、比业绩三十二条实施意见》,从增强大局观念、强化规范意识、固化责任担当等七方面细化工作举措,着力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工作纪律和规矩体系。进一步强化检务督察,全年对落实中央八项规定情况进行督查14次,着力规范、净化干警的工作圈、社交圈、生活圈。

        持续推进法律监督能力建设。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建立健全案件质量评查办法,查找和纠正司法办案中的不规范问题。积极顺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大力开展听庭评议、巡回观摩庭审活动,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着力提高检察干警庭审掌控能力及精准指控犯罪能力。定期开展检察官主题活动日、检察讲坛、写作沙龙等活动,提高队伍专业化水平。2016年以来,开展巡回观摩庭审活动18次,开展起诉书、不诉书、抗诉书等法律文书评查、“不诉不捕”案件质量评查等活动3次,及时整改办案瑕疵和案件质量问题19项,干警的业务能力得到进一步提升,2名干警获评全国、全省检察机关调研骨干人才。

        主动接受内外监督。落实两个责任,建立健全检察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加强检务督察工作,及时发现问题并落实整改要求。同时,主动接受外部监督,细化了《进一步加强与“两代表一委员”联络的工作方案》,主动加强与党代表、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沟通与联络,广泛听取社会各界对检察工作的要求与意见建议。区“两会”期间,派员列席代表团讨论,收集代表委员意见建议611条,认真落实办理责任,及时做好反馈答复工作。通过对内加强管理、对外自觉接受监督,全院干警的作风得到进一步转变,担当意识得到进一步强化。

         

        各位代表,2016年,区检察院围绕市检察院提出的“务实、争先、规范、高效”工作要求,圆满地完成了检察工作各项任务,全年12项业务综合考评位居全市检察机关第一名,11人次获市级以上表彰。一年来,检察工作成绩的取得,是区委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大力支持,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帮助的结果。在此,我谨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一些不足:法律监督力度与人民群众对公平正义的新期待依然有差距,服务大局、保障民生的针对性和实效性有待提高,检察工作信息化、科技化运用水平有待提升,品牌亮点工作不多、争先创优意识不强,推进司法改革的任务依然艰巨。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将认真对待,努力加以解决。

        2017年检察工作安排

          2017年是党的十九大召开之年,是全面建设富裕美丽幸福江西的开局之年,是落实全区“123”重点任务纵深推进“六大攻坚战”的关键之年。区检察院将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和治国理政新思想新战略,按照市第五次党代会和区第二次党代会的决策部署,坚守法治信仰、勇于破难攻坚,树立强烈的担当精神,着力运用法治思维服务保障大局,着力强化法治手段促进公平正义,着力夯实检察基础增强发展动力,为加快把南康打造成全省对外开放的窗口城市、赣南苏区振兴发展的核心增长极和宜居宜业的活力新城提供强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要在服务保障发展大局上精准发力。紧扣“六大攻坚战”,建立完善检察机关服务临港经济区建设的机制和举措,找准服务经济发展新常态的切入点和着力点,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不断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环境,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服务经济、保障改革、促进发展。正确把握和处理发展中的重大关系,依法打击各类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平等保护各种所有制经济,加强对产业园区建设、企业权益的司法保护,依法保障和促进科技创新,为经济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法治环境。

        二要在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上坚决有力。坚持有腐必惩、有贪必肃。依法查办重点领域、关键环节的犯罪,继续深入开展“集中整治和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不正之风”和“集中整治和加强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专项治理行动,坚决查办侵害群众利益的“微腐败”,积极保障精准脱贫政策的落实。依托区廉政警示教育暨职务犯罪预防警示基地,建立健全“大预防”格局,在非公经济、基层村组、未成年人保护等领域分设预防小组,依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的影响与作用,把预防工作挺在执法办案前面。

        三要在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上持续用力。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等问题。积极开展打击破坏环境资源、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立案监督活动,促进健康南康建设。全面加强刑事执行检察工作,重点做好刑罚交付和变更执行以及羁押必要性审查等工作。加强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违法执行等问题。

        四要在有序推进检察改革上凝心聚力在区委、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上级检察机关的大力关心下,稳妥、有序地推进检察官员额制、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涉法涉诉信访机制改革。扎实做好检察人员分类管理、司法责任制、检察官职业保障等改革工作。积极探索行政违法行为法律监督制度、纪检监察和刑事司法办案程序衔接机制、检察机关提起公益诉讼机制,不断增强检察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打造南康检察工作品牌。

        五要在打造过硬检察队伍上苦练内力巩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成果,用好用活赣南红色资源,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增强干警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能力。坚持以思想政治建设为根本,以专业化、职业化、规范化为方向,以业务能力建设为核心,以领导班子建设为关键,全面加强检察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信念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人民满意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在新的一年里,区检察院将认真落实本次大会决议精神,以改革创新、奋发有为的精神状态,更好地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为全区“加速同城发展、加快富民强区、决战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作出积极贡献,以优异的成绩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

         

         

         

         

         

        附:一、工作报告部分用语说明;

            二、部分检察工作图表。

         

         

         

         

         

        赣州市南康区二届人大二次会议秘书处印  201729

                                共印830

        附件一:工作报告部分用语说明



        [①]“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②]附条件不起诉:指人民检察院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遵纪守法,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约定及检察机关规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③]追捕:检察机关在办案中对侦查机关提请逮捕的共同犯罪案件、关联犯罪案件中的犯罪嫌疑人,实行全面审查原则,对发现有逮捕必要但侦查机关未提请逮捕的犯罪嫌疑人时,向侦查机关提出逮捕建议,依法监督侦查机关提请逮捕或直接作出逮捕决定。

        [④]追诉: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时,如查明犯罪嫌疑人有遗漏其他罪行或关联案件有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未被追究的,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对遗漏罪行或遗漏犯罪嫌疑人同案移送审查起诉。

        [⑤]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机关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必要继续羁押,依法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书面建议有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决定权的办案机关(部门)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⑥]两微一端:指人民检察院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接受各方监督,主动开通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及今日头条客户端,任何个人或单位可以扫码关注。

        [⑦]微信公众号WCI指数:微信传播指数(WeChat Communication Index,简称WCI),可用于衡量微信公众号推送文章的传播度、覆盖度及公众号的成熟度和影响力,反映公众号整体热度。

         

         

         

         

         

         

         

         

         

         

         

         

         

         

         

         

         

         

         

        附件二:部分检察工作图表

        1、我院近三年来受理报捕案件数对比图。2014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220311人,2015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337544人;2016年受理审查逮捕案件404589人。

         

         

        3、我院近三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人数对比图。2014年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617人,查办渎职侵权案件45人;2015年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616人,查办渎职侵权案件27人;2016年查处贪污贿赂案件1415人,查办渎职侵权案件59人。

         

        42016年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涉及领域分析图。 “两违”整治领域67人、节能环保领域77人、行政执法领域48人、土坯房改造领域22人。

         

         

          52016年受理各类信访件分布图。

         

        6、赣州南康检察“两微一端”二维码,欢迎扫码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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