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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2016年换届工作报告
        时间:2018-07-11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大会材料之二十一

         

        大会材料之十五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2016109日在赣州市南康区第二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上

        区人民检察院代检察长  吴永河

        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过去五年检察工作回顾

        五年来,区检察院在中共南康区委和上级检察机关的正确领导,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下,紧紧围绕“同城发展、富民强区”发展大局,忠实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着力维护社会稳定与公平正义,全面推进法治南康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

        一、围绕中心,主动服务振兴发展大局

        五年来,区检察院主动把检察工作置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和推进,着力为经济建设、生态环境、社会稳定提供司法保障。

        紧扣决策部署,优化创新创业法治环境。认真落实区委产业兴康、振兴发展、主攻工业等重大决策部署,制定《服务南康振兴发展战略的实施意见》、《发挥检察职能服务工业发展的实施办法》等工作举措,开展了涉园区重点领域违法犯罪行为专项整治等活动,依法打击犯罪者、鼓励创新者、教育失误者,平等保护各类企业尤其是非公企业的合法利益。五年来,依法从严从快批捕、起诉传销组织犯罪嫌疑人16人,批捕、起诉合同诈骗、集资诈骗、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非法经营、串通招投标等涉众型经济犯罪案件6699人,营造了公平有序的市场环境,确保了检察工作与大局需求同向同行、合力合拍。

        聚焦生态保护,创优宜居宜业生态环境。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主动与纪委、法院、公安等单位建立健全案件快速办理等机制,严厉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等严重破坏生态环境犯罪行为。尤其是2015年开展“加强生态检察,服务绿色崛起”专项活动以来,依法批捕生态领域犯罪案件2841人,提起公诉5376人,立案查处渎职类职务犯罪案件513人,并分别向区国土局、环保局、林业局派驻生态检察室,搭建“两法衔接”[①]平台,形成打击合力,监督立案711人。督促职能部门依法拆除非法占用农用地建设的家具厂房28万余平方米、复耕复绿400余亩,遏制了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促进了家具产业集约发展,保障了生态示范区建设。

        关注民生民利,构筑服务民生“检察屏障”。关注群众身边的腐败,开展 “服务苏区振兴发展‘亮剑’行动”、“集中整治和预防扶贫领域职务犯罪”等专项工作,查办扶贫开发、征地拆迁、行政执法等领域职务犯罪案件5358人,发出监督意见文书35份;关注群众的法治需求,充分利用精准扶贫、驻村帮扶等平台,选派16人次开展常驻法治帮扶,联村联户联企推进检察官五进[②]活动,班子成员率队“分组包片”深入全区20个乡镇街道,开展“群众满意千里行”[③]、以案释法等法治宣传教育;关注群众的脱贫需求,全院干警结对帮扶贫困户172户,帮助落实产业及困难帮扶资金50余万元,协调解决村民用电、用水、出行等生产生活困难,不断提升检察帮扶成效。

        二、忠实履职,着力保障平安法治南康建设

        坚持把维护稳定作为首要职责,贯彻落实宽严相济[④]刑事司法政策,依法履行批捕、起诉职责,创造稳定有序的社会环境。

        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主动回应人民群众平安需求,突出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和“两抢一盗”等多发性侵财犯罪,积极参与“打黑除恶”专项斗争、“扫黄打非”和“禁毒”等专项行动。五年来,共受理公安机关提请批捕案件12681730人,批准逮捕10581442人,比前五年增长35.9%;受理移送审查起诉刑事案件16832513人,提起公诉11381630人,比前五年增长76.4%,确保了南康社会平安稳定,增强了人民群众安全感。

        依法从宽处理轻微刑事犯罪。办案中坚持“不办人情案,但有人情味”,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211250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法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441人。积极推行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机制,快速办理轻伤害、交通肇事等轻微刑事案件300余件。对犯罪嫌疑人能够认罪悔过、主动赔偿被害人损失的,积极促成刑事和解;对犯罪主观恶性小、情节轻微的初犯、偶犯、过失犯,依法慎诉少诉,修复被侵害的社会关系;深化不捕说理、不诉听证、检调对接工作,增进案件当事人的理解和信任,促进了社会和谐。

        注重“互联网+”社会治理。全面参与平安法治南康建设,认真落实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各项措施,注重“互联网+”思维转变。充分利用民调平台、短信、官方网站、“两微一端”[⑤]等载体,多方位征求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的意见建议,打造集普法宣传、检务公开、案件通报、举报受理、警示教育为一体的“掌上平台,及时回应社会关切。五年来,发布办案进程、办理结果等案件程序性信息1113条、发布重要案件信息20条、公开法律文书543份,为群众提供案件信息查询服务785人次。当前,“赣州南康检察”微信公众号社会影响力处全省检察系统领先地位,“互联网+检察”社会治理方式效果明显。

        三、惩防并重,纵深推进反腐倡廉工作

        五年来,我们坚决落实区委反腐败决策部署,始终高擎反腐利剑,坚持有案必查、标本兼治、惩防并举,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

        严肃查处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始终将群众反映强烈、区委政府高度关注的征地拆迁、“两违”执法、涉农资金使用等领域案件摆在突出位置,落实举报人奖励、证人保护制度,健全与执法执纪部门案件移送等机制,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7578人,其中原科级干部16人,会同有关部门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超亿元。尤其是撤市设区以来,相继查处了南水征地拆迁腐败窝串案,凤岗镇、东山街办“两违”执法贪污腐败系列案,着力惩治征地拆迁和“两违”执法领域的腐败犯罪促进征地拆迁、打击“两违”等执法秩序进一步规范,营造了风清气正的政务环境。

        着力加强反渎职侵权检察工作。强化部门联动,对破坏环境资源的非法占地、重大安全事故、滥用行政执法权等行为进行重点监控,严惩背后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现象,共立案查处生态环境、节能补贴、行政执法领域失职渎职犯罪案件1729人,其中原科级干部5人。以点带面,不断引导规范资金管理部门、行政执法机关、企事业单位加强管理、健全机制,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创新职务犯罪预防体系。在依法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积极探索职务犯罪预防的新方法、新途径,不断增强预防的科学性、实效性。五年来,结合办案,撰写《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5篇,区委徐兵书记均作出重要批示。举办预防犯罪专题讲座23场,向区计生委、林业局、凤岗镇政府等60多个单位和部门发出检察建议68份,提出规范性整改建议143条,对廉租房、体育中心、汽车城、职教园区、金融中心、物流园等30余个重点工程建设项目开展同步预防。加强警示教育阵地建设,与区纪委联合筹建的廉政警示教育基地建成并投入使用,全区先后有113个机关、企事业单位组织干部职工到基地接受警示教育,受教育人数达3000余人次,达到了“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的预防效果。同时,充分利用“两微一端”新媒体平台,积极开展职务犯罪预防、行贿犯罪记录查询便民化活动有效推动相关行业建立健全廉洁准入、退出和失信惩戒机制。

        四、规范监督,切实维护社会公平正义

        我们把“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感受到公平正义”作为工作目标,着力提高法律监督能力,依法加强对执法司法各个环节的法律监督,保障司法公正。

        强化刑事立案和侦查监督。注重监督实效,共监督侦查机关立案3235人、撤案5563人,监督行政机关移送案件2935人,较好地解决了有案不立、有罪不究等问题;加大追捕[⑥]追诉[⑦]力度,追捕113人、追诉漏罪漏犯2399人。加强检察引导侦查工作,提前介入重特大案件137件次,向侦查机关发出《违法侦查证据补正检察建议书》37份,提出纠正意见92次,规范了侦查取证,提高了案件质量。

        强化刑事审判和执行监督。对刑事裁判提出刑事抗诉59人,加大公诉案件量刑建议工作力度,提出的量刑建议被审判机关采纳率达98%以上,共同保障公正裁决;完善动态监督机制,对刑罚执行过程中的违法监管行为,发出检察建议、纠正违法通知书34份,防止了“以权赎身”、“提钱出狱”、超期羁押等问题,杜绝了安全事故发生。开展羁押必要性审查[⑧]5151人,改变强制措施4949人;依法纠正刑期计算错误5人、纠正社区矫正人员脱管漏管虚管45起,建议对12名社区矫正人员及时收监,保证了刑罚的正确执行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坚持抗诉与息诉并举,监督与服务并行, 充分运用提请抗诉、支持起诉、检察建议等多元化监督方式,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共办理民事行政监督案件235件,对确有错误的生效裁判提请抗诉19件,监督民事执行案件25件,支持起诉2件,督促行政机关依法履职8件,发出《检察建议》32件并被采纳。同时,对149件正确裁判,耐心释法说理,积极做好息诉服判和矛盾化解工作,维护了司法权威。

        五、改革创新,全面提升司法公信力

        积极稳妥推进检察工作机制改革创新,不断增强检察工作活力和动力。

        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充分发挥唐江检察室服务群众的“窗口”作用,强化对基层执法司法的监督,为群众提供便捷的法律服务。不断完善便民为民措施,开通远程视频接访系统、检务公开自主查询系统、12309举报专用电话,以完善的信、访、网、电“四位一体”保障群众诉求表达。积极开展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示范创建工作,探索发挥律师作为第三方参与化解和代理信访案件制度,完善诉访分离程序导入、案件办理、司法救助等机制,对受理的431件群众来信来访,依法导入法律程序办理346件;办理刑事被害人救助案件1616人,发放司法救助金5.5万元,为南康获评“三无”县、“赣州市涉法涉诉信访改革示范区”发挥了积极作用。

        注重未成年人复归帮教20131月成立未成年人刑事检察办公室,专门办理未成年人涉罪案件。共受理公安机关报捕129人,批准逮捕91人,不批准逮捕38人,不捕率为29.5%;受理移送审查起诉170人,提起公诉97人,相对不起诉55人,附条件不起诉[⑨]11人,不诉率为42.9%。工作中,全面推行亲情帮教、法律援助、社会调查、案后回访等制度,为142名未成年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援助,安排亲情会见254次。依托与江西理工大学心理咨询专业合作共建的“心理咨询室”,开展心理疏导39次,强化帮教考察,促使他们改过自新、复归社会。

        完善阳光检察监督机制。定期向人大及其常委会专题报告工作开展情况,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人士参加“检察开放日”[⑩]、参观廉政警示教育基地等活动,并认真及时办理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举办未成年犯罪嫌疑人不诉听证会7次,邀请人民监督员参与6件拟做不起诉的职务犯罪案件监督评议,人民监督员的评议意见采纳率达100%接待律师621人次,向律师发放“电子卷宗”光盘,提供便捷阅卷服务,充分保障律师阅卷权和辩护权。同时,依托案件管理流程监管平台,开展案件质量评查15次,评查案件1290件,对1093件涉案财物进行出、入库监管,整改销号法律文书制作不规范、公开不及时等问题132项,增强检察工作透明度,切实规范司法行为。

        六、从严治检,全力铸就过硬检察队伍

        强化忠诚、干净、担当教育,提高职业素养,培育优良作风,着力打造一支有道德涵养、重品行规矩、敢担当作为的检察队伍。

        注重思想道德教育。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坚决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有关规定,通过党的群众路线教育、“三严三实”专题教育、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两学一做”主题教育,以“零容忍”态度坚决纠正19四风问题和22项司法不规范问题。认真履行两个责任,全面落实“一岗双责”,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状,经常性开展警示教育,不断强化干警的廉政责任意识;出台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开展小专项检务督察17次,确保了检察队伍的清正廉洁。

        注重青年干警培养。强化人才引进和招录工作,五年共招录及选调干警22名。积极组织青年干警参加省、市检察业务知识竞赛,15人获评市级以上“优秀公诉人”、“侦查能手”及“反贪能手”等荣誉称号。加强教育培训和岗位练兵,选派108143()参加了省、市院举办的业务培训;通过举办疑难案件研讨、司法警察技能比拼以及推行青年干警列席检委会、参加AB岗锻炼等业务锤炼机制,促进青年干警成长成才。积极争取区委、人大及各方支持,提拔副处级领导干部2人,提拔正科级领导干部3人、中层干部13人,新增党组成员3人、检委会委员6人,队伍的年龄、知识和专业结构进一步优化。

        注重文化育检工程。坚持“以文化人”,激励干警锐意进取、向上向善。广泛开展谈心交心活动,做到干警有困难及时帮、有错误及时纠、有成绩公开奖,让干警有集体归属感,构筑“关怀文化”;适时组织开展趣味运动会、联谊球赛、知识竞赛、演讲比赛等文体活动,让干警融入团队施展才华,培育“团队文化”;通过设置廉政宣传栏、发送廉政短信、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等方式,把廉政教育向“八小时外”延伸,浓厚“廉政文化”;结合省、市文明单位创建,积极参与“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关爱孤寡老人、留守儿童,为特殊困难群体送温暖,打造“检群文化”,以检察文化建设的常态化助推过硬检察队伍建设。

         

        五年来,区检察院紧紧围绕法律监督这一主线,紧扣振兴发展大局履职尽责,各项检察工作始终走在全市前列。连续四届获“全国检察机关文明示范窗口”荣誉称号,连续五年获评省、市文明单位,先后被授予“省三八红旗集体”、“省优秀反渎职侵权局”等荣誉称号,有23人(次)获国家、省、市级荣誉。五年的成绩来之不易,这与区委的坚强领导,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和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密不可分。在此,我谨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关心支持检察工作的领导和同志们,表示衷心的感谢并致以崇高的敬意!

        各位代表,回顾五年的奋斗历程,我们也深深体会到,要做好新时期的检察工作,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自觉接受人大及社会各界的监督,发展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确保检察工作的正确政治方向;必须牢固树立“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工作宗旨,以高度负责的精神执法办案,坚持公正司法维护人民权益;必须坚持检察机关是国家法律监督机关的宪法定位,聚焦执法办案主业,忠实、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维护社会稳定、优化发展环境、促进公平正义,保障人民群众安居乐业;必须大力推进改革创新,在遵循司法规律、坚持科学理念引领的前提下,解放思想、内外兼修,不断创新检察工作机制,增强检察工作的生机与活力;必须加强自身建设,不断规范执法办案行为,自觉接受外部监督,注重检察公共关系建设,不断提高检察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

        在取得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检察工作与党的要求和群众期待相比,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是:检察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不敢监督、不善监督现象仍然存在;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素养有待加强,办案信息化运用水平还有待提高;规范执法工作任重道远,不规范执法现象仍有发生;改革创新力度不大,在破解“案多人少”困境等方面办法不多;检务公开力度不够,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的联络工作还需进一步加强。这些问题和不足,我们将以更加务实的举措和创新的办法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检察工作重点

        各位代表, 区第二次党代会吹响了南康“决战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的号角,区检察院将按照“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五大发展”理念要求,把防控风险、服务发展、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更加主动适应发展新常态,积极顺应群众新期待,以平安法治南康建设为重点,以过硬检察队伍建设为保证,大力实施政治建院灵魂工程、业务立院主体工程、人才兴院战略工程、创新强院品牌工程,全面履行检察职能,着力打造服务发展示范院、规范执法先进院、队伍建设样板院、创新创优模范院,在服务保障南康“加速同城发展、加快富民强区,决战脱贫攻坚和全面小康”大局中务实担当,实现南康检察工作创新发展、健康发展。

        一要更加注重服务发展大局,全力护航全面小康建设。紧扣“六大攻坚战”,建立完善检察机关服务临港经济区建设的机制和举措,充分发挥打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检察职能,强化对知识产权、企业权益、生态环境的司法保护,严厉打击涉及现代金融、物流、电子商务与征地拆迁、项目建设领域的犯罪,以及各类妨碍创新创业发展的刑事犯罪;健全 “两法衔接”工作机制,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联动和职务犯罪预防,积极探索生态环境公益诉讼、“复耕复绿”恢复性司法等机制,不断优化大众创业、万众创新发展环境,努力做到执法想到发展、办案考虑发展、监督促进和谐,为经济发展创造最大“法治红利”和最强“法治动力”,促进南康市场环境更加公平、更具吸引力,不断激发社会创造活力和市场活力,为我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持续发力,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

        二要更加注重维护社会稳定,扎实推进法治南康建设。坚决打击黑恶势力、涉枪涉爆、两抢一盗、“黄赌毒”、环境污染、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等严重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坚持宽严相济刑事司法政策,依法规范批捕、起诉阶段刑事和解的范围与程序,对轻微刑事案件,坚持少捕慎捕,减少不必要的羁押。积极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完善认罪认罚从宽快速办理等机制,形成简案快办、“疑案准办”、繁案精办的工作模式,不断提高依法指控犯罪的能力。积极参与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深入推进涉法涉诉信访改革,完善检调对接、以案释法等制度,着力化解社会不稳定因素,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多的归属感、幸福感。

        三要更加注重惩治预防腐败,着力营造风清气正政治生态。认真贯彻惩治和预防腐败的决策部署,完善与纪检监察等有关单位案件查办协调沟通机制,顺应检察内设机构“大部制”改革,统筹推进反贪污贿赂、反渎职侵权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不断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力度,重点查办涉农惠民、扶贫开发等领域的损害民生民利,项目审批、征地拆迁、“两违”整治、金融服务等影响发展大局的职务犯罪案件,让想干事、能干事的同志在清廉政治生态下干成事、干好事。进一步强化信息引导侦查理念,着力提升装备科技化、侦查信息化、预防多元化水平,推进数字检察智慧检务建设,不断提高检察工作科技含量。

        四要更加注重监督体系构建,切实维护司法公正。以规范办案、精准监督为抓手,以现代信息技术为支撑,不断完善检察机关介入侦查、引导取证机制,健全重大疑难复杂案件侦查机关听取检察机关意见建议制度,充分发挥检察机关的诉前主导作用;通过日常巡检、专项检察等方式,探索建立对限制人身自由司法措施和侦查手段的监督机制,推行被监管人及其家属约见检察官制度;进一步规范民事审判、行政诉讼法律监督,健全民事行政检察监督体系;加强网上信访、远程视频接访等系统应用,推动建立涉法涉诉信访信息共享平台;完善“两法衔接”联席会议、案件咨询等制度,不断提升检察监督实效。

        五要更加注重检群良性互动,不断提升检察公信力。积极构建检察公共关系,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实现检察工作与社会公众良性互动。创新检务公开平台,完善案件信息公开渠道,深化法律文书释法说理。完善检察服务大厅等便民为民中心的功能设置,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服务。健全新闻发布制度,适时对重要工作、重大案件定期通报,加强检察门户网站、“两微一端”规范化建设,实现信息网络查询全覆盖。完善代表委员联络机制,拓展网上联络平台,依法接受律师监督,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员监督,健全执法公信力考核评价体系,努力使检察执法活动赢得最广泛的理解支持。

        六要更加注重过硬队伍建设,全面提升履职能力。强化思想政治教育,巩固和拓展“三严三实”、“两学一做”等主题教育成果,始终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把作风搞实、按法律办事,把风气搞正、按规矩办事。加强检察文化建设,大力弘扬“尚法、善鉴、求新、精进”的康检精神,引导干警凝心聚力,实干有为,始终保持昂扬向上的干事创业精气神。积极稳妥推进司法体制改革,深入推进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建设,完善检察人员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制度,建立检察官惩戒制度,对违纪违法行为决不姑息迁就,努力锻造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各位代表,新形势新要求、新征程新期待。在未来五年里,我们将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依法监督下,按照区委第二次党代会精神及本次大会的决议,规范司法行为,解放思想、忠实履职、担当有为、不辱使命,为南康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一、部分检察工作图表;

            二、工作报告部分用语说明。

         

         

         

         

         

         

         

         

         

         

         

         

         

         

         

         

         

         

         

         

        南康区二届人大一次会议秘书处印      2016109

                                共印830

        附件一:部分检察工作图表

         

        1、我院五年来受理报捕案件数对比图。20116-12月受理审查逮捕数量107122人;2012年受理审查逮捕数量213303人;2013年受理审查逮捕数量191239人;2014年受理审查逮捕数量220311人,2015年受理审查逮捕数量303444人;20161-8月受理审查逮捕数量191239人。

          

         2、我院五年来受理审查起诉的案件数。20116-12月受理审查起诉案件114193人;2012年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42633人;2013年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58364人;2014年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81397人;2015年受理审查起诉案件397532人;20161-8月受理审查起诉案件291394人。

        3、我院五年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人数对比图。20116-12月反贪立案查处88人,反渎立案查处23人;2012年反贪立案查处1313人,反渎立案查处33人;2013年反贪立案查处1516人,反渎立案查处37人;2014年反贪立案查处1617人,反渎立案查处45人;2015年反贪立案查处1616人,反渎立案查处37人;20161-8月反贪立案78人,反渎立案查处24人。

         

            4、五年来查办职务犯罪案件涉及领域分析图。征地拆迁领域3740人、“两违”整治领域1414人、生态环境领域614人、行政审批1013人、矿产资源领域78人、金融商业领域55人、涉农惠民领域44人、工程建设33人,其他领域66人。

            5、五年来受理各类信访件分布图。

            6、赣州南康检察“两微一端”二维码,欢迎扫码关注。

         

         

         

         

        附件二、工作报告部分用语说明

         



        []“两法”衔接:指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是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公安机关、政府主管部门和有关行政执法机关探索实行的旨在防止以罚代刑、有罪不究、渎职违纪等社会管理问题而形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合力的工作机制。

        []“五进”活动:检察机关选派干警进机关、进企业、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开展巡回法治宣传。

        []“群众满意千里行”活动:为落实务实、清廉、为民要求,按照全市检察机关统一部署,从20155月开始开展“群众满意千里行”活动,包括开展 “检察进乡镇、进社区、进企业巡回宣传”、“案件质量评查”、“法庭庭审观摩”和“法治副校长宣讲月”等系列活动。

        []宽严相济:是司法机关根据犯罪的具体情况,实行区别对待,做到该宽则宽、当严则严,宽严相济,罚当其罪,打击和孤立极少数,教育、感化和挽救大多数,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对立面,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维护国家长治久安。

        []两微一端:指人民检察院为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接受各方监督,主动开通的官方微博、微信公众号及今日头条客户端,任何个人或单位可以扫码关注。

        []追捕:人民检察院作为法律监督机关,对公安机关等侦查机关侦查的案件进行审查,决定是否逮捕。检察机关在办案中通过审查,发现有证据证明犯罪嫌疑人具有违法行为,且可能判处刑罚的,应当予以逮捕,依法监督公安机关提请逮捕。

        []追诉:检察机关在审查案件时,如查明有遗漏罪行和其他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人,应依法监督公安机关同案移送审查起诉。

        []羁押必要性审查:检察机关对被逮捕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无必要继续羁押,依法审查,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书面建议有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决定权的办案机关(部门)予以释放或变更强制措施。

        []附条件不起诉:指人民检察院对应当负刑事责任的犯罪嫌疑人,认为可以不立即追究刑事责任时,给其设立一定考察期,如其在考察期内遵纪守法,积极履行相关社会义务,并完成与被害人约定及检察机关规定的相关义务,足以证实其悔罪表现的,检察机关将依法作出不起诉决定。

        []检察开放日:指人民检察院为深化检务公开,主动接受社会各界代表的监督,选定一个时间,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及群众代表走进检察院参观、座谈,并充分听取和接受代表们的意见建议。

         赣州市南康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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