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赣州9月2日电(通讯员方甘玲 黄昭才)近日,江西省赣州市南康区检察院在办理一起失火案中,为促进双方矛盾化解,该院组织案件承办人、侦查人员及指定辩护人一起赴案发地进行公开听证。
据了解,该失火案犯罪嫌疑人刘某系60余岁独居老人,且系听力残疾人员,因在清理自家菜地过程中不慎引发火宅,导致火宅过火面积110亩,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8973.74元,火宅涉及该区两个村的山林,涉及被害人众多。案发后,刘某子女未对相关被害人进行赔偿,也未对烧毁的林地进行补植复绿,导致相关被害人与犯罪嫌疑人意见较大,为此,该院便通过公开听证促进双方矛盾化解。
为更加有效的开展好此次公开听证工作,及时化解被害人心中的怨气,该案承办检察官在先后赴刘某家中及被烧林地等处进行详细了解情况、查看后,召集犯罪嫌疑人及其家属、两村相关被害人等进行公开听证。听证过程中,案件承办人联合侦查人员及辩护律师力量,共同对案件的诉讼过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进行解释,并向被害人、被告人等说明此次听证的目的。
在充分听取了被害人对案件的处理意见后,案件承办人从社会矛盾化解、生态环境修复等角度引导犯罪嫌疑人刘某家属对被害人进行赔偿和补种树苗,最终,被害人表示同意赔偿并补种树苗,也促成了被害人对犯罪嫌疑人刘某的行为表示谅解,涉案的两个村的被害人也全部具书面谅解书。
据悉,该案最终经检察机关起诉至法院,法院依法对此案犯罪嫌疑人刘某作出了拘役5个月,缓刑七个月的判决,实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