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钱走关系,就可以优先拆迁、优先获得拆迁补偿,可以兴建房屋,可以购买中心城区公租房……”犯罪嫌疑人谢某某诈骗、盗窃29名被害人共计人民币214.21万元,其中包含13名老年人“养老钱”91.33万元。近日,赣州经开区检察院向法院提起公诉的谢某某诈骗案二审开庭。赣州蓉江新区乡镇及机关单位党员干部、部分被害人等近60人到场旁听。
基本案情
2021年10月中旬,谢某某谎称可以帮忙在赣州市买到经济适用房,骗得被害人杨某某购房款。事后,杨某某感觉受骗,要求谢某某退钱。为稳住杨某某,谢某某一人分饰两角利用微信小号备注“曾科”与自己微信聊天,并将聊天记录截图给杨某某看,谎称钱款已转至经济适用房主管部门。
以上是谢某某常用的诈骗手段,其以帮助购买公租房、解决搬迁户口、办理低保等各种名目实施诈骗,以“关系费”“好处费”名义骗取被害人钱财。
案件办理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2021年12月13日,公安机关将谢某某传唤到案,案件告破。经审查,赣州经开区检察院对谢某某提起公诉。法院一审认为,谢某某犯诈骗罪、盗窃罪,合并执行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并处罚金28.15万元。
在办理该案过程中,赣州经开区检察院主动对本案符合条件的12名被害人开展司法救助,共发放司法救助金9.6万元,缓解他们的燃眉之急。
办理任何事情都需合法合规,没有捷径、路子可走,千万不要相信“花钱找关系”“花钱买路子”的说辞,守护好自己的“钱袋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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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字:肖榕娟、王小海
审核:熊 翼、温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