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月7日上午,赣州市首批员额内检察官集中遴选考试在赣州七中南区考点与全省其他考点同步开考。市委常委、组织部部长张圣泽,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黎明,市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江阶虎等领导巡视考场。
在巡视考试时,张圣泽、孙黎明、江阶虎等详细了解了此次考试的组织、备考等情况,并走进各考场巡查考场纪律。本次考试由省检察院统一组织实施,全省统一试卷、统一时间、统一阅卷,在省检察院、各市(分)检察院分设考点。考试内容为法律知识和检察实务,题型为主观题,分为案例分析、法律文书写作、论述题三大类,采取开卷笔试方式进行。根据中央、省委有关精神以及《江西省全面推开司法责任制改革实施意见》《江西省检察人员分类管理改革方案(试行)》《江西省检察官集中遴选工作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赣州市检察院结合我市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出台了《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官集中遴选工作实施方案》,明确了统一的遴选条件、标准、程序,305名检察人员通过了资格审查并参加考试。
对报名参加员额内检察官遴选并通过资格审查的人员,赣州检察机关在个人报名、签订承诺书、个人业绩展示、资格审查到考试考核各个环节,始终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原则,一把尺子量到底。下一步,将对符合条件的检察人员的政治素质、司法办案能力、工作业绩等情况进行综合考核,确定初步拟任人员后报省法官检察官遴选委员会以及省检察院党组研究决定,按规定程序对最后通过考核人员办理任职手续。使业务水平高、司法经验丰富、能独立办案、对办案负责的人员遴选为员额内检察官,确保优秀人才向办案一线集中,提高办案质量、效率和公信力。
司法体制改革推开以来,赣州市检察机关通过召开动员会,邀请司改专家开展培训班等形式,加强改革政策的学习培训,把思想政治工作贯穿遴选全过程,确保了检察队伍思想稳定,实现了遴选工作和检察工作“两不误”“两促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