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部门主要职能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是国家专门的法律监督机关,主要履行侦查、批准逮捕、审查起诉、支持公诉等法律监督职能,保证国家法律的统一和正确实施。
二、部门2015年主要任务
2015年,全市检察机关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坚持以服务振兴发展大局为首要职责,以执法办案为中心,以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为重点,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支持赣南等原中央苏区检察工作发展的意见》,实现“两新三力四满意”工作目标,推动检察工作健康发展。
第一,更加注重服务大局,促进赣南苏区振兴发展,进一步提升决策执行力。
第二,更加注重执法为民,切实维护群众权益,进一步提升检察工作亲和力。
第三,更加注重反腐倡廉,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进一步提升反腐威慑力。
第四,更加注重依法履职,全力维护社会和谐稳定,进一步提升维稳战斗力。
第五,更加注重司法公正,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进一步提升司法公信力。
第六,更加注重强基固本,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检察队伍软实力。
三、部门基本情况
赣州市人民检察院编制数145人,其中行政编制145人;内设机构20个,实有人数189人:其中在职人数133人,离休人员2人,退休人员54人。
四、部门预算收支情况说明
(一)收入预算情况
2015年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收入预算总额为3072.3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2680.66万元,占收入预算的87.3%;上年结余391.72万元,占收入预算总额的12.7%。
(二)支出预算情况
2015年赣州市人民检察院支出预算总额为3072.38万元,按支出项目类别划分:基本支出为2193.66万元,占预算支出的71.4%,其中:工资福利支出860.14万元,商品服务支出1077.51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256.01万元;项目支出878.72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8.6%,其他资本性支出878.72万元。
按支出功能科目划分:公共安全支出2738.54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9.1%;社会保障和就业253.24万元,占支出预算额的8.2%,医疗卫生支出80.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2.7%。
(三)财政补助支出情况
2015年赣州市人民检察院财政补助支出2680.66万元,占支出预算总额的87.3%,具体为:公共安全支出2346.82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总额的87.5%;社会保障和就业253.24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总额的9.4%,医疗卫生支出80.6万元,占财政补助支出总额的3.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