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经定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提起公诉,法院判决了赣州市首例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案。
案情简介
2018年,被告人何某和他人共同出资10万元购买“微信群大全”网站。何某是网站股东和法定代表人,实际负责“微信群大全”网站的运营管理;钟某是网站管理人员,主要负责网站技术和维护。在“微信群大全”经营过程中,被告人何某、钟某为获取非法利益,对未实名登记的会员发布的大量涉赌、涉黄、涉诈违法广告信息进行违规审核通过。2019年4月12日,因“微信群大全”网站未依法履行审核义务,定南县公安局责令该网站于2019年4月19日前全部整改到位。但何某、钟某仍未对违法广告信息进行全面删除,并采用同音字、符号、图片隐写等方式规避,监测的涉赌、涉黄、涉诈违法广告信息依然长期大量挂于网站显着位置。2019年7月,缪某某开始成为“微信群大全”网站客服,负责审核网站后台的广告信息和在后台操作广告上首页、置顶、热门推荐等特殊模块。至案发,该网站发布的各类违法信息点击量在254395次以上。2019年10月至2020年8月期间,何某等人通过违规审核通过违法犯罪活动广告信息发布非法获利共计121270元以上。
定南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后认为,被告人何某、钟某不履行法律、法规规定的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经监管部门责令采取改正措施而拒不改正,致使违法信息大量传播,并从中获利,二人行为均涉嫌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缪某某明知他人利用信息网络发布违法信息仍提供帮助并从中获利,其行为涉嫌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法院经开庭审理,采纳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判处被告人何某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缓刑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六万元;以拒不履行信息网络安全管理义务罪判处钟某有期徒刑六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三万元;以非法利用信息网络罪判处缪某某拘役五个月,缓刑八个月,并处罚金三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