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狱、看守所等监管场所
对绝大多数人来说很陌生
大火的电视剧《巡回检察组》
让社会公众对检察院刑事执行检察职能
有了更深的认识和了解
今天,小编带您了解赣州检察
刑事执行检察工作
2022年,全市检察机关统筹疫情防控与监督办案,依法能动履行职责,稳步推进全市刑事执行检察工作。全年立案侦查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6件6人,办案数居全省第一,做法得到最高检充分肯定和推广;组建17个巡回检察组,对17个监管场所开展巡回检察;依法办理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946人;对全市监狱、看守所刑事执行活动提出纠正违法意见35件;开展财产刑执行监督,金额达2228万元;发出综合治理类检察建议16件,开展听证27次。
提高政治站位
持续保障大局稳定
维护疫情期间监管场所安全
严格落实监管场所疫情情况每日报告制度,要求派驻检察室人员每月开展疫情防控监督工作,开展“非接触式”检察监督,实现防疫、办案“两不误”。结合“4·16双维护”活动,切实把监管场所疫情防控和保障在押人员身体健康作为工作重点,依法维护在押人员合法权益。
加强对社区矫正工作的监督检察
对全市所有正在执行社区矫正对象进行摸排,发现涉风险隐患社区矫正人员17人,建立了风险隐患人员台账,并督促公安机关、社矫中心等部门“一对一”的制定具体管控及帮教措施。
保障民营企业涉案人员合法权益
部署开展“涉民营企业犯罪嫌疑人超期羁押、涉民营企业人员财产刑执行不当、涉企在矫人员赴外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三项专项检察监督,保障涉市场主体经营者、管理者等社区矫正人员正常经营需求。
坚持稳妥规范
推进侦查办案提质增效
注重能动履职,深挖案件线索
在工作过程中,发现信丰县看守所在监管执法、队伍管理等方面问题较多,通过自侦办案深挖细查和巡回检察,发现该所多名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线索,先后立案查办信丰县看守所原所长等5名司法工作人员渎职犯罪窝案。
聚力侦查一体,实行上下联动
构建市级检察院立案为主体、基层检察院抽调办案人员为补充,两级院一体化侦查的办案机制,组建全市检察机关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人才库,采取“参战”、“轮战”等形式,在实战中“传帮带”。
完善协作机制,扩大办案战果
重与纪检监察机关、公安机关等办案机关的协作配合,强化监检衔接和检警协作,及时、依法移送应由纪检监察机关和公安机关管辖的犯罪线索21件,全面落实法律监督职责。
深化改革创新
全面推开巡回检察工作
探索形成看守所巡回检察工作模式
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确定巡回检察工作重点和方向,制定工作方案,规范流程、明确责任,形成以谈话询问、调阅档案、查看监控、现场巡察、听取意见为主要办案监督手段的巡回检察工作模式。
对社区矫正机构巡回检察进行试点
对兴国、龙南社区矫正管理局试点开展了巡回检察,及时总结归纳发现的问题,并以此为契机开展全市社区矫正检察的专项活动,进一步促进全市社区矫正机构执法和刑罚执行规范化。
注重巡回检察开展效果
加强对看守所监管执法、狱政管理、刑罚执行、队伍管理的审查,突出重点人员、重点场所、重点环节,实现巡回检察的精准监督。通过巡回检察,发现问题127个,在押人员又犯罪线索9件,向监管场所发出法律监督意见45件。及时总结巡回检察经验做法,在今年10月由最高检组织召开的会议上,市检察院向全国执检条线作经验介绍。
抓好“三个专项”
持续加强刑事执行检察监督
抓好职务犯罪案件刑事裁判涉财产刑执行检察监督专项活动
对五年来已生效的职务犯罪案件刑事判决开展监督检察,核查罚金、没收财产等财产刑执行金额达3亿余元,发出书面纠正意见3件;推动财产刑执行案件4件,监督执行102.45万元。
抓好集中清理纠正“判实未执、应收未收”专项活动
建立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未依法收押和判处实刑罪犯未依法交付执行刑罚台账,逐案逐人登记未交付执行的原因和工作进展,对未执行案件依法监督,督促相关部门依法执行,目前已收监执行11人。
抓好违法违规办理减假暂案件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重点对2021年度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案件认真开展全面排查,对46件九类重点案件开展交叉评查和联合检查。
夯实基层基础
努力提升队伍能力水平
加强人才库建设和应用
组建全市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查人才库和巡回检察人才库,1名同志入选全省自侦人才库。抽调52人次办理巡回检察和自侦案件,确立在办案中培养、在培养中办案的人才培养模式。
充实派驻人员力量
严格落实有关工作要求,在全市1个监狱和17个看守所均设置派驻检察室,常驻两名检察人员(员额检察官和检察官助理),派驻时间较长人员实现轮岗。
开展理论调查研究
大力推行“边学习、边调研、边工作、边总结”工作法,形成《对刑事裁判涉财产部分执行监督情况的调研报告》《派驻监管场所检察室有关情况的调研报告》《司法工作人员相关职务犯罪侦办质效提升研究》等多份高质量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