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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企业发展保驾护航,赣州检察来真的!
        时间:2023-0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赣州检察机关认真落实中央及最高检、省委和市委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决策部署,进一步转理念、强服务、重实效,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为全市民营经济健康发展保驾护航,真正当好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健康发展的‘老娘舅’,为检察机关点赞。”在参加“检察护航·助企发展”检察开放日时,赣州市工商联主席龚斌说道




        近年来,赣州市检察院牢固树立“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理念,成立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立足“四大检察”职能,持续推进“充分发挥检察职能,助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专项检察活动,制定出台《服务保障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20条措施》,以高质量检察能动履职维护保障企业合法权益,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市场主体犯罪,统筹推进“少捕慎诉慎押”刑事司法政策和涉案企业合规改革,强化涉企执行监督,将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融入检察办案全过程。




        依法审慎办理涉企案件



        强化涉企案件全方位保护,不断提升办案人员发现营商案件影响因子的敏感度,在依法严厉打击侵害市场主体的犯罪活动的同时,又对在市场经济过程中产生的民事纠纷保持正确认识,注重刑法适用的谦抑性。依托侦查监督与协作配合办公室,不断完善检警信息共享机制,开展涉市场主体案件“查扣冻”、刑事诉讼案件“挂案”清理专项监督,有效解决了涉营商案件线索发现难、监督意见落实不到位等问题。针对一些涉企案件长期“挂案”,该结不结、该撤不撤,连续三年会同公安机关开展专项清理,清理出涉民营企业挂案45件,监督公安机关撤案35件,让企业活力得以释放。同时,持续加大对行政执法中涉企线索的排查力度,对多起侵害市场主体案件建议行政机关移送公安机关作为刑事案件处理。

        在轻微刑事案件占比大幅上升、严重暴力犯罪占比持续下降的社会大背景下,如何依法办好涉企案件,避免企业因案陷入困境,进而引发一系列经济社会问题?这一议题赣州市两级检察机关的每一位检察官都在深思。2021年以来,全市两级检察机关对涉嫌犯罪的非公企业人员不批捕29人,不起诉48人。

        “办了案子,垮了厂子,这绝不是我们检察办案的追求。”于都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曾萌芽表示。该院在办理某服饰有限公司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时,在依法全面审查基础上,对有实际经营活动的犯罪数额予以扣除,并邀请公安、银行、税务等部门参与公开听证,听取各方意见后对公司相对不起诉,力防企业因案陷入困境。目前该企业经营状况良好。




        全面精准监督安企惠商



        充分发挥民事行政检察职能,助力构建诚实守信的市场秩序、高效便民的营商环境、“清”“亲”新型政商关系,对于建设法治市场、法治政府意义重大,有利于企业稳定预期、潜心发展。全市检察机关重点强化涉企民事执行监督,全面推进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进一步完善行政复议、行政诉讼、行政检察衔接机制,用心打造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的赣州样板。

        兴国县检察院受理某公司民事执行监督申请后,依法调取该案执行卷宗,走访询问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经审查认为,法院在执行该案中没有依法保障该公司作为案涉厂房承租人合法权益,存在违法情形。为实现案结事了,切实依法护航民企发展,为企解难题、减诉累,检察机关在指出执行违法行为同时积极与法院协调沟通,组织厂房买受人与该公司负责人进行协商,重新签订租赁合同,切实解决了该民营企业的燃眉之急,帮助企业恢复正常经营生产。

        2021年2月,兴国县检察院在对该企业开展入企宣传时,公司负责人反映因疫情影响,企业法人(美籍华人)无法及时更换护照,导致银行账户被冻结,资金无法正常周转的问题。兴国县检察院高度重视,安排专人多次与银行等部门进行协调沟通,帮助其解封银行账户,使该企业工人工资正常发放,货款流通问题顺利解决,保障企业正常运转。同时,还积极与税务部门进行沟通协调,督促税务部门依照国家税收政策及时帮助企业完成退税。




        多措并举强化诉源治理



        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赣州市检察机关不仅抓末端、治已病,还抓前端、治未病,积极通过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努力实现“办理一案、盘活一企、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先后制发相关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8份。为切实提升检察建议的针对性、专业性、实效性,赣州市检察机关坚持深挖案发根源,努力做到靶向聚焦、对症下药。

        安远县检察院在办理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时,承办检察官并没有就案办案,而是细致审查案情,通过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涉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深入分析,撰写报告发现,类似案件的发生,反映出税务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充分了解情况后,检察机关向税务部门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要当好企业服务员,就要‘面对面’倾听企业心声”。市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邓超说道。洪某在南康区创办了一家家具公司,近年来生产经营良好。2020年初,受疫情影响,产品出口和公司效益受到严重影响,导致公司拖欠22名工人12万余元工资无法支付。洪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南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了解到该情况后,邓超主动联合南康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多次找到洪某及其家属,充分阐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促成洪某妻子积极筹款足额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考虑到洪某系初犯、偶犯,案发后已履行支付义务,为不影响其企业的存续和经营,南康区检察院依法对洪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有效避免“办理一个案件,搞跨一个企业,失业一批工人”的现象发生,得到社会一致好评。

        同时,赣州市检察机关坚持“开门纳谏、敲门问需”,“主动请进来”举办“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积极走出去”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通过手机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向民营企业负责人实时推送普法信息,及时宣传党委政府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协助落实复工复产期间的疫情防控举措,当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的“指导员”“宣传员”“办事员”。


        下一步

        全市检察机关

        将以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

        全面把准检察履职

        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工作要求

        不断创新检察服务大局举措

        把一件件实事办好

        把一件件好事落细

        以检察机关高质量能动履职

        助推赣州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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