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优化营商环境,赣州市检察机关不仅抓末端、治已病,还抓前端、治未病,积极通过检察建议推动诉源治理,努力实现“办理一案、盘活一企、治理一片”的社会效果。今年以来,先后制发相关社会治理类检察建议68份。为切实提升检察建议的针对性、专业性、实效性,赣州市检察机关坚持深挖案发根源,努力做到靶向聚焦、对症下药。
安远县检察院在办理王某某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案时,承办检察官并没有就案办案,而是细致审查案情,通过对2018年以来办理的涉企虚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进行深入分析,撰写报告发现,类似案件的发生,反映出税务部门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在充分了解情况后,检察机关向税务部门制发了社会治理检察建议书,督促相关部门履职尽责,为企业的发展提供坚实法治保障。
“要当好企业服务员,就要‘面对面’倾听企业心声”。市检察院综合业务部副主任邓超说道。洪某在南康区创办了一家家具公司,近年来生产经营良好。2020年初,受疫情影响,产品出口和公司效益受到严重影响,导致公司拖欠22名工人12万余元工资无法支付。洪某因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被公安机关移送南康区检察院审查起诉。在了解到该情况后,邓超主动联合南康区检察院承办检察官多次找到洪某及其家属,充分阐明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的法律后果,促成洪某妻子积极筹款足额支付拖欠的工人工资。考虑到洪某系初犯、偶犯,案发后已履行支付义务,为不影响其企业的存续和经营,南康区检察院依法对洪某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有效避免“办理一个案件,搞跨一个企业,失业一批工人”的现象发生,得到社会一致好评。
同时,赣州市检察机关坚持“开门纳谏、敲门问需”,“主动请进来”举办“检察开放日”“公开听证”等活动,“积极走出去”深入企业开展法治宣传,通过手机报、“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向民营企业负责人实时推送普法信息,及时宣传党委政府保障企业复工复产的政策措施,协助落实复工复产期间的疫情防控举措,当好疫情防控期间企业的“指导员”“宣传员”“办事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