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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为群众办实事】好友借贷起纠纷,检察履职促和解
        时间:2022-12-16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12月7日,在瑞金市检察院办案人员的努力及见证下,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成功化解,当事人双方签订民事和解协议,申请监督人也撤回其监督申请,案结事了人和。


        申诉人陈某因与杨某借款纠纷诉诸法院,陈某不服一审判决,申请法院再审后被驳回,2022年9月向瑞金市检察院申请监督。


        检察履职


        01

        受理后,承办检察官立即采取调阅审判卷宗、询问双方当事人、向承办法官了解审判情况等方式,在查明案件事实的基础上,围绕案涉借款交付等争议焦点重点开展调查。经审查调查,根据案件事实及证据,启动再审程序可能性不大。

        02

        了解到判决书生效至今,杨某还未向陈某偿付借款的事实,本着实质化解纠纷,促进矛盾溯源治理的理念,承办检察官能动履职,进一步开展矛盾化解工作,与双方当事人深入沟通,摆事实,讲道理,释法说理。经此,双方当事人矛盾关系有所缓和。

        03

        此后,承办检察官了解到案外人钟某系杨某、陈某多年共同好友,案涉借款系钟某引荐,便及时与其沟通联系,共同引导当事人积极沟通、还款,一起化解矛盾,解决纠纷。

        04

        最终,在承办检察官的主持下,陈某、杨某于2022年12月7日在检察机关办案人员支持见证下签订了和解协议。杨某答应分期偿付借款,陈某撤回对该案的民事监督。双方握手言和,该案矛盾纠纷成功化解,该起借贷纠纷也得到实质性化解。

        民事检察和解,系检察机关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的生动实践,在充分尊重当事人意愿的前提下,引导当事人在法律框架内找到利益的平衡点,自愿协商和解,从而实现案结事了人和,减少当事人诉累、节约司法资源。

        瑞金市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秉承能动检察理念,积极践行新时代“枫桥经验”,强化执法办案与化解矛盾并重,结合“我为群众办实事”等专项活动,着力提升办案质效,持续推进和解工作,将民事纠纷实质性化解融入民事检察监督全过程,努力实现“三个效果”有机统一。2022年以来已成功办理民事和解案件7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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